车主注意!疲劳驾驶新规即将实施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具备避险条件但未及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的机动车驾驶人,经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a)通过监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设备、脑电测量设备等)监测到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在事故发生前10min内出现生理疲劳闭眼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的;
注:生理疲劳闭眼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因生理疲劳致双眼睑完全闭合,并持续2s以上的行为。
b)对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讯问结果证实其处于精神难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仍驾驶车辆的;
c)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出发前睡眠状况和工作、饮食、用药、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证实存在表1列举的一项或多项调查结果的。
新规的实施,标志着疲劳驾驶监管进入“精准化、全维度”时代。对驾驶人而言,合规驾驶不仅是规避处罚的前提,更是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核心;对交通管理部门而言,明确的认定标准与取证方式,能更高效地打击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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