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新规”来了!网约车司机超8小时长时间工作将结束

据报道,近日,公安部正式发布《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将于6月1日施行。其中,新规明确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的,应认定为疲劳驾驶
a) 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b)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具备避险条件但未及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的机动车驾驶人,经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a) 通过监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设备、脑电测量设备等)监测到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在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出现生理疲劳闭眼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的;
注:生理疲劳闭眼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因生理疲劳致双眼睑完全闭合,并持续2秒以上的行为。
b) 对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讯问结果证实其处于精神难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仍驾驶车辆的;
c)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出发前睡眠状况和工作、饮食、用药、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证实存在表1列举的一项或多项调查结果的。
新规的实施,标志着疲劳驾驶监管进入“精准化、全维度”时代。对驾驶人而言,合规驾驶不仅是规避处罚的前提,更是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核心;对交通管理部门而言,明确的认定标准与取证方式,能更高效地打击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随着新规落地,网约车司机长时间工作的普遍状态,以及行业服务品质等问题有望改善。但不可否认的是,司机的收入也势必受到影响。如何答好网约车司机收入下降之问,是摆在平台、租车公司等相关方面前的重要课题。
新规实施在即,平台规则有必要与新规对齐,将计费时长上限调整至8小时。各平台和主管部门的监管系统之间,也应打通信息壁垒,防范司机在强制休息的“空窗期”跳转另一个平台继续接单。
与此同时,在网约车司机无法再靠“熬时间”增收的背景下,如何在确保休息权的同时,保障其合理收入,已成必答题,也是“反内卷”的应有之义。
新业态经济本身涉及多边利益,其健康发展依赖于各方利益的平衡,特别是对新就业群体权益的保障。平台、租车公司等相关方应在新规之下重构劳动关系,为相关保障落到实处作出制度性安排。
网约车行业的各方主体,也应以此为契机,构建起兼顾安全与公平的行业生态。有专家建议,加强对平台用工的分类分级规范管理,明确框定从业者、平台企业及相关用工合作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那么,对于日均计费时长达到8小时的专职网约车司机,若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形,应当予以认定。
只有让网约车司机在8小时之内也可以获得稳定且有尊严的收入,才能从根本上破解疲劳驾驶“困”局,让司机们真正享受到新规带来的保障与红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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